不良行为信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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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事项 开发建设的“星海名城”、“永高未来城”项目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违反条例
此行为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规定
违规日期 2016/4/11
处理日期 2016/5/17
处理单位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结果 责令改正
处理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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